阿摩稚扯了一件羊皮短袄给他压在背上,大合萨毕竟也六十多岁了,在索伦诸部的争端当中能活到六十岁的人已经不多。
在格黎的帐篷里已经住了一个半月,大合萨也就跟着赖在格黎的帐篷里呆了一个半月。
格黎倒是不缺这点食物供养合萨,不过他明显是不喜欢整天看见大合萨那张醉醺醺的老脸。
居雅夫人倒是经常烹调香辣的手抓黄羊肉和烤鹿肉,阿摩稚都吃得胖了好几斤。
不过阿摩稚心里有隐隐的不安。自从古赫回来了以后,老头子的精力全在世子身上,以前那些对他百般逢迎的贵族们也都已经不再来巴结了,都对老头子敬而远之,唯独留里出克叔侄俩还经常送好酒好肉给他。
阿摩稚旁敲侧击地问,老头子总是哼哼哈哈的,谁也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
整个纳亚阿城里,大概没有第二个人把希望寄托在这个体弱的嫡系血脉身上,阿摩稚也不觉得老头子真的相信《太吾神卷》上虚无缥缈的说法,若是他对天神真的那么虔诚,也不至于用他养的硕鼠占卜了。
“我可真不知道为什么要拼命地练这劈刀。”大合萨拈着几粒硬米逗着硕鼠磨牙,“练刀有什么用?”
“不练刀,当不了武士啊。不上阵,谁都瞧不起,在我们索伦部,不论男女都要有战斗力才行。”阿摩稚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如果不是我身体太弱,阿爹也不会送我来学占星的。”
老头子冷冷地哼了一声:“后悔啊?”
“也不是。”阿摩稚看着帐篷顶,“我就是想跟我阿爹一样骑马打猎,多威风。伯利青汗,我们索伦诸部推举出来的英雄,不都是勇敢的武士?”
“可笑!都跟格黎那个蛮牛一样,只知道跨马舞刀,上阵都不知道用脑子。
关内人说我们是蛮族,这些人就真的蛮劲发作,就知道拼血勇。十个鲁埃尔也未必拼得过一个格黎,可是本部的神箭手还是留里出克,格黎也不过是个将军。
早不是当年伯利青汗的时候了,拿一把刀想在林木当中当英雄?刀术练得再好,又杀得了几个人?蠢!”
“那合萨你说怎么算英雄?跟关内人一样缩在石头的宫殿里,马都不会骑,算英雄?”
“其实最英雄就是算星相,当合萨!说吉祥就是吉祥,说凶险就是凶险,出征出牧都听你的,喂个硕鼠就有人供养。”老头子从腰里的小袋里摸了一颗黑豆和一串小麦穗进去,扔进硕鼠的小笼子里,那个小东西瞪大了黑眼睛,小爪子抱着,盯着两颗谷子看了看。
“这回又是什么事?”
老头子挠了挠光头:“呼尔鲁特家生了小孙子,他们主人送了礼物要我给孩子起名,我想应玄要是选黑豆,我就叫他呼金,要是选,我就叫他博尔肯。”
“呵金什么意思?博尔肯又什么意思?”
几百年来,索伦人学习和接触关内的文化越来越多,贵族们日常交流也确实都喜欢用中原官话…反而是索伦古语被忘得差不多了,只剩守着古书的巫师合萨们还晓得那些饶舌的古词什么意思。
阿摩稚学了几年,呼金和博尔肯这两个词还没有听过。
“去过大湖,看见过那些白头隼么?”老头子伸展双臂向着天空,“呼金啊,就是那最勇敢的雄隼,展开白色的双翼可以飞到江神乌苏里的神座旁。”
“博尔肯呢?”
“雌隼……”
阿摩稚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那只叫应玄的小鼠选了麦穗,老头子满意地点点头,摇了摇空空的酒罐。
“对了,日逐汗传召两日了,合萨你真的不去?”
“又不是急召,没事,不是教给你了么?说我年纪很大了,身体不好,怕被风吹了,不敢出帐篷。”
“金帐宫那边,大汗的伴当来了几次,就算合萨你真的身体不好,也总得有个什么病可说啊。”
“就说我骑马摔了,拧了脚!”老头子站起来,摸了摸脚踝,半边身子一塌,好像立刻就瘸了,一歪一歪地蹭到帐篷角落里,抱着酒坛子拿佩刀撬上面的锡封。
“博而肯这个名字不错。”
“很合适呼尔鲁特家那些孙子们,就知道穿彩色的丝绸,买关内贩来的女人。”老头子满意地点点头,“应玄选的结果从来我都满意……”
他忽地呆了一下,这个声音并非阿摩稚的,而帐篷里面没有第三个人。
他猛一回头,阿摩稚已经跪下了,叩头在地不敢抬起来。
帐篷帘子掀开了一半,飘进来一角乌青色的大氅,重甲反射夕阳,只能看见那人魁梧的身材封住了帐篷口。
老头子眯缝起眼睛,酒坛子“咣当”落在地上,他看清了那人的身形,这不就是大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