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由中书院制定,在当时的门下院讨论,免强获得多数的支持,但没有达到原先规定的多数支持。
土地政策还需要在大朝会上讨论和公布。在当日朝会上,没有反对言行,也没有支持表态,有的只是沉默。
第二日上朝,有动作了,众大臣联名上书,反对中书院制定的土地政策。崇祯不准,退朝。
原皇帝的秘书班子讨论分析土地政策情况,可能会引起士族反扑,土地政策是重中之重,必须先执行。
崇祯最主要目人还是要恢复国人意识,或建立民族意识。要恢复或建立国人意识和民族意识,必须一步一步的走。
土地政策和税收政策相结合,调整当时各阶层之间的经济利益,是迈出了一步。
崇祯真正努力的是恢复国人意识和建立民族意识。除了经济利益外,还需要其它方面努力。当时的时局是不宜提出什么士农工商四民平等之类的口号,因为崇祯已经掌握了皇权,不需再刷存在感。
国人意识和民族观念的建立,需要打破压在国人头上的大山,实质就是要破除士族的特殊地位或那高人一等的地位。
已掌握皇权的崇祯,只是在行动,并不大肆宣传,在崇祯七年实行四科科举考试之时,就是削弱士族权力之始,以后一直在行动,智者能发现一些端倪,则可能出现一些支持或反对的行动。顽固派要反对,可以不理,有些政策无论朝堂是否通过,胥吏在天下执行。
事实上,田地政策出台后,虽然有人不满,但还是执行下去了,因为受胥吏局掌握的胥吏,已经把全国的田土情况清查清楚了,为田地新税收政策奠定了基础。
天下占田最多者是皇族,即朱元璋的后裔。天下地主都看皇族的眼光行事,如果皇族都认了,其他地主也就只得交税。
皇族中许多人都被养得象猪一样,没有什么反抗能力,少部分有点能力的皇族在可以当官、可以带兵、可以掌权的政策收买下,在努力于自己的事业,乐不思蜀了。
在执行土地政策之初,首先是把皇庄的优质田分配卖给在耕的佃农,几百年的皇家佃农到此时,已有成为田地的可能主人,因为耕种多年的佃农清楚,拥有在耕的田地,上交一成的赋税,用二、三成逐年付地价,再交点自己区域内的共公共事务费,自己拥有一半以上的收成,完全是翻生做人了。
其次是皇族,皇族也是占田较多者,皇族无论是否同意土地政策,都无权反对,多年来,皇族监督得无反抗之力,皇族最为在乎的军权都全削除了,交税也就不想拚命反对了。
皇族许多人都在经商,少点田也影响不大,有的比较依靠田土的皇族,收入减少了,只得减少养兵数量。其实皇族中只有少数大的皇族如秦王、晋王,代王等有过多的田需要交税,许多皇族的生活也困难,田地也没有超标,新田地的税收政策对其影响不大。
再次就是勋贵和士族大地主,本来士族反对无效后,就看勋贵和皇族的态度,勋贵看皇族,皇族看皇帝,皇帝带头卖田,皇族也就不好公开反对。
新田地的税收政策最终结果是许多人都抛售了部分田地。大户分家,也有许多开明的大户地主,把原在自己名下的田地分给到族人名下,许多家族的结果都没有超标,有的还不够分。
政府的田地政策措施是为了稳定社会下层,做到人人有田耕,甚至那家族中田地转让有什么私下协议则基本上可以不管理,因为政府只认造册登记的结果。
抛售田地的人多了,田地就降价,田地的买卖中规定,卖田者必须先卖给官府,再由官府卖给买家。卖田者多般是大户,买田者多般是农户。田价按当时市价执行,一般差异不,争议不多。
农户购田者,一般只能购人口田和基准田,田地少的地区,人口田都不足,都是限量购买,田多的地方,则有可可购能力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