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记得那些鸭梨因为季节还不到,很酸很涩,可是他还是吃光了。
那是两袋很生的梨。
也是两代人的生离。
后来生离,就变成了死别。
那时他因为在松都太久了,听到消息的时候,也没有特别难过。
最难过的还是那一次,宋球死在他面前,在他的怀里身子一点点地变凉,那个曾经松都城里最俊的男人,最后因为流了太多血,脸色变得极为苍白,眼眸也失去了宝石一样的光泽,像一段枯萎的木头,又像是巨大的白色蜡烛,总之变成了没有气息的躯壳。
那是张太直人生中唯一一次为死别流下的泪水,他一直是很冷静感情很淡泊的人,龙再山死的时候他也觉得还好,但那个人是不一样的。
他是松都城里对他最好的人,至今都是,也是他唯一承认的朋友,龙再山不过是沾他的光罢了。
诶,如果不是遇到他,这一生真是太无趣太无聊了。
可遇到了他,知道了什么是情,什么是义。
现在活得空荡荡,好像一具没有感情的身体,真是没意思。
自他去世后的每一天,呆在松都是一种折磨,所以他搬来了松港。
松港说起来还是宋球的老家呢,不过他搬来的时候松港的宋家老宅早已经空闲了。
诶,张太直就这样成为了松都三杰最长命的人,甚至至今还活着。
活得久,生离死别就总要比别人多一些。
他总是被别离的那个人,除了送了他两袋梨的母亲,是他主动离开了母亲。
张太直忽然想吃梨了。
他记得,淑娴是喜欢吃枇杷的。
他们一家人再回家的时候,蒲言子已经等候他们多时,还带着一棵枇杷树。
这是张太直拜托蒲言子送来的,蒲言子还送了一个坛子,说是枇杷树必须用的土料。
张太直很是高兴满意,他又给了蒲言子很多钱财,托付他再帮自己办一件事,蒲言子从书房出来后神色很是凝重,一声也不吭地就走了。
蒲言子这次一分钱也没有收。
等蒲言子走后,张太早把衣襟往腰上一卷,袖子也高高撩起,拿了一把铁铲在院子里的花坛开始挖坑种树
他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又一夜没睡,挖得很慢,也出了很多汗。
张莫鱼过来帮忙一起挖,他想张太直大概是跟《项脊轩志》的归有光一样,要为亡妻种一棵枇杷树。
“是因为母亲喜欢吃枇杷吗?”
张莫鱼记得,那时候之前枇杷上市的时候,每次回家看到母亲都在吃枇杷,还经常亲手剥好了果肉叫他和闻歌一起来吃。
他那时候不懂事,总是吃了精光,现在他才知道那是母亲把自己觉得最好吃的东西留给他吃。
他给红叶剥过枇杷,可却没有给母亲剥过,他觉得很愧疚。
他把脚踩在铁锹上,仿佛翻开的不是土壤,而是在翻开自己的良心。
事到如今他还能做什么呢,即便真的能报仇雪恨,她也吃不到他剥的枇杷了。
所谓的恨,原来只是未能爱尽的债。
他只能努力把这个树坑挖好,这也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了。
张太直让张莫鱼停手,然后把蒲言子一并送来的坛子打开,统统倒进了坑里,张闻歌和张莫鱼看到的里面都是灰白黑夹杂的碎屑,里面还夹杂着一点碎掉骨头的形状。
“这是什么土料啊?一点都不像土啊。”张莫鱼从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张太直回答里面有点碎牛骨羊骨,对移栽的树来说是好肥料,是必须的。
随后他们父子在特质土料上又盖了一层土,再把枇杷树种上。
等他们忙完,张太直倒在地上,看着自己的杰作笑了,“这院子里以后有枇杷了。”
张莫鱼也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他看着这棵新栽的树,心里也有一份成就感。
忽然一阵晚风吹动,树上墨绿色的叶子舞动沙沙作响。
张莫鱼想,这棵树以后结出来的枇杷到底是甜还是酸呢。
他不知道。
他想,再酸也没有自己心里酸吧。
他转头看向在一旁发呆许久的闻歌,叹了一口气。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