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梼也不再耽搁,上下筹措两天后,五月初十便就着急忙慌的成立天津市舶司,天津正式开埠。</p>
天津市舶司可不像其他的市舶司那般,所属经治官佐五人均是出自内廷,其中提督太监、少监各一人,司丞一人,执事主事二人,各项规章均是有朱由梼组织起草,虽是挂了市舶司的名头,可完全就是个新套路。</p>
天津市舶司成立后,便就在当天上午颁布由淮安王钦差行辕签发的《天津开埠暂行条例》,明确天津市舶司的法统地位,全面规范天津海贸秩序。</p>
条例规定,天津市舶司全权负责天津开埠事宜,统筹天津海贸,在编制上由内廷司礼监直辖,属行政执法衙门,经内阁、司礼监批准后接受朝廷户部、兵部、刑部的业务指导,经内阁、司礼监批准后治权范围接受都察院监督。</p>
条例规定,天津市舶司下辖两个独立机构,一是天津海关署,二是天津缉私局,分别由执事主事任掌印主官,海关署专门负责海贸许可证的勘发和海贸税款的收取,缉私局就只干一件事,稽查打击走私。</p>
然而天津市舶司成立的第二件事、也是最后一件事却是与东方公司签订业务雇佣协议,雇佣东方公司承办天津开埠所涉的一应事宜。也就在同一天,东方公司海贸总会、东方公司海上保安局也同时挂牌成立,海贸总会与天津海关署在一个官衙里办公,海上保安局与天津缉私局也是。</p>
天津市舶司真是开局即终局啊!在臭不要脸的朱由梼直接就给来了个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戏码后,就彻底的丧失了一切事权。两位执事主事也就彻彻底底的被架空,成立东方公司的盖章工具,而什么提督太监、少监和司丞则是直接被朱由梼以钦差行辕的名义要求随侍左右,对于天津市舶司的事一点都是插不上手。</p>
内廷派过来这五人按说能被挑选出来,也必然都是年富力强、能力出众之辈,也不是没有想过夺权,可是朱由梼一瞪眼,再联想到离京前李铭三人交待的一切听淮安王做主的事,五人也都是偃旗息鼓,心不甘情不愿的、麻溜的干起传令盖章、迎来送往的活计了。</p>
由此开始至编制取消止,天津市舶司就成了内廷有名的养老衙门了。</p>
而后,通过一系列骚操作篡夺了天津市舶司具体事权的朱由梼就开始不干人事了,借着天津市舶司这杆大旗,就开始搅动风雨了。</p>
先是在五月十一,由天津海关署发布公文,宣布自即日起至七月末止,开始无限制的办理船只海贸许可证,过了这个期限之后,每个月只会勘发十个许可证。海贸许可证按船只勘发,一船一证,也就被称为‘船照’。</p>
这个船照只要是有大明户籍、只要有船,任何人都可以来办。办理船照须向天津市舶司在东方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的账户缴纳一万两的保证金和一千两的办理船照费。而后持东方银行的凭据到缉私局,由缉私局勘验船只、登记造册,并在船尾与船舷按照缉私局的要求图写好船名。再之后便是持东方银行的凭据和缉私局的勘验文书到海关署办理许可证,许可证办好便就可以开始海贸。</p>
凡持有许可证的船只,每次进出港都是要先到海关署设置在各个码头的站点课税,除了朝廷明令不得贸易的违禁品外,不论你装载的货物是啥,均是按照全船货物在天津市价的一成半课税,有了课税凭证从本埠装货的便可出海,从外埠来天津的也可以入港卸货。</p>
外埠的船只要办理船照相较于本埠的就要麻烦些,需要在户籍所属的省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开具证明公文,再将船开到天津来办理。如果没有省里的公文,还带着货来津的,不好意思,你这就算是走私。先按照缉私局的要求把船货赎回后,再去按着流程办理许可证。</p>
还有就是原本就有朝廷许可的海贸船只,均是凭着朝廷勘发的文书,可以免费办理海贸许可证和免税凭证。但也仅限于七月末前,到了八月再办船照的,一律按规矩来,而且免税凭证也是办不了了。到时候没有船照或是没有课税,一律按走私论处。</p>
而后缉私局这边也是发布公告,自四十六年八月起便将会同天津水师巡查整个渤海湾,严肃打击走私行为,而且今后巡查的范围会越来越大。</p>
公告还明文详述了海贸往来的流程,明确走私行为的认定。</p>
首先,办理船照的船只可以从事海贸,进出本埠都需要照章申报课税,凡是无照行商的、有照未课税的、有照课税但货物与税单不符的一律按照走私论处。</p>
其次,凡是被认定为走私的,一律都是扣船扣货,被扣的船和货有六个月的赎买期,在赎买期内船只按照市价的一成缴纳罚款可以赎回,货物统一按天津本埠市价的四成赎回,超过赎买期直接发卖。</p>
同时无证行商的,不仅要抄没船货,船主还会吃官司。有照的,则是扣除保证金,第一次被查处扣除二千两,第二次被查处扣除三千两,第三次查处保证金全扣并吊销船照,船主也要吃官司。</p>
第三,有朝廷许可的船只,持有免税凭证虽然不用缴税,但在进出港前也是必须在海关署办理货物清查,如果发现违禁品或是被缉私局查出货物与海关署的清查单不符,嘿嘿,便就算是走私,扣押船货并吊销船照和免税凭证,之后再想从事海贸就得按照规矩重新来了,免税的事也就不要再提了。</p>
最后,就是所有的海贸船只都被海关署规定了自己的母港,货船来津必须要在母港卸货。这主要也是为稽查走私,凡是没有按照要求在母港卸货的,哪怕你有证、也课税了,也是一律按照走私论处。入港卸货时,都会由缉私局的现场勘验你的货物是否与课税凭证相符,就怕有漏网之鱼,一旦发现不符,统统按走私论处。</p>
以上就算是入行和行规了,要退出也是有规矩的。</p>
啥时候不想做海贸了,许可证和船只可以转卖,买卖双方商量好价钱,在官府做好契押,到海关署办交割手续就行,转卖许可证海关署会收一百两的手续费,也是存到东方银行拿着凭证来办。</p>
如果不转卖可以到海关署办注销,办注销不要钱,办好注销后就可以持凭证去天津分行取出剩余的保证金。</p>
再有就是市舶司的收入分赃……,额,应该是分配的问题了。要说这个,淮安王那绝对是行家里手了。</p>
天津市舶司不像其他市舶司那般,自己是不参与海贸交易的,由此收入就是三块,一个是往来船只的课税,另一个便是办理船照的手续费,再一个便是发卖或是赎回抄没船货的收入了。</p>
扣押船货的发卖和赎买都是委托东方商会天津分会办理,包括课税、手续费、赎买等所有涉及的银钱的交割都是通过东方银行天津分行。</p>
由此海关署、缉私局是一文钱也见不到的,这样所有的银钱往来就都在账上,任谁也不好做手脚。即便是想做,也得全部打通东方银行天津分行、东方商会天津分会、缉私局、海关署的所有关节才行,就问问除了东方公司的高层以外谁能办的到吧!而这些能办到的东方公司高层现如今哪个不是大富大贵的前程,就拿侯武来说,人家都在京师小时雍坊置了个三进的大宅子了,谁又会因为你给的那三瓜俩枣而自绝于淮安王、自绝于皇室呢?</p>
扯远了!天津市舶司的收入先是用于支付天津市舶司的饷银与开销,支付天津水师的军饷和辎重靡费,而后的结余三成入内承运库,四成归户部国库,五军都督府取一成,天津属地衙门和顺天府分一成,剩下的一成就是天津市舶司给东方公司的佣金。</p>
这般的分赃套路任哪方势力都是挑不出毛病,利字当头,朝廷那头又有辽东战事的牵扯,实在是没工夫和朱由梼细细掰扯,也就默认了朱由梼搞出来的“天津市舶司”这一套创新之举。</p>
就这么一拾掇,朝廷上没工夫搭理,世面那就是任谁都看不明白了,这天津市舶司啥意思?朝廷全面开放海禁了吗?没听说啊!</p>
可天津市舶司海关署五月十二便开始为皇室所有驻泊于天津的一百零九条海船办理船照。</p>
大家伙一看,哪里还不管听说没听说,赶紧办吧!人家皇家的商船都办了,那还有假吗!办下来可就是妥妥的金山银海啊!</p>
即便这事是淮安王和皇室为了盘剥财货又搞出来的花活,那也没啥大不了的,一万一千两对于有能力玩海贸的人来说,这还叫钱吗!真要是被骗就当是提前给淮安王烧纸了呗!</p>
于是自五月十四开始,天津市舶司海关暑或者说是东方海贸总会一时间便是门庭若市了。连带着北直隶顺天府衙也是门槛都被因户籍在北直隶的而最先得到消息的船商给差点踩破了。</p>
不过吴维东、张胡清那边朱由梼早就打好招呼,也是按淮安王授意操持。想办理证明文书不难,先去东方银行交一千两的保证金,找好有功名的保人,在找保甲勘验好户籍,再缴五十两的手续费,就立马给你开具。</p>
同时还跟你讲清楚,保证金可不是坑你的钱,这是为了防着你参与走私,但凡你要是被缉私局查处,第一次扣你二百两,第二次扣你三百两,第三次不仅全扣,顺天府还会发海捕文书法办你。</p>
之所以这么办,也是因为朱由梼的交代,“切勿竭泽而渔”。</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