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或皇帝也应在礼法管辖之下,也必须坚守为君之道,必须代表天下人或为天下人着想。有超越礼法的人或力量存在,就可能导致整礼法的崩溃,大明的新礼法不容许崩溃。礼法有不足之处,可以依程序修改,在修改之前,必须执行。执行礼法需要真实准确,需要社会中的人的诚信。
具体而言,就是充分利用大明的土地和水域,发展生产,以保证政府有行仁义和德政的条件。清剿匪患,保障天下治安。发展军力,争取达到后金的水平或超越后金。发展科技,吸收世界各地或各民族的有益成份,结合大明的科技,全面发展科技知识。
争取主流思想观念发展与容许天下各种思想存在发展是两条不可缺少的策略。
任何政府都有权支持自己认为正确的思想发展,也有权抑制认为不正确的思想。应该抑制思想文化只能是极少数,如果抑制过多,则说明政府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政府走向了贵族化,如果政府把大部分思想文化都进行打击,则说明政府走向了民族的对立面。
支持公认的最好的一个小层次,消灭或打击公条的最差的一个小层次还是好办法。
民族中产生的思想,大部分是为了民族而出现的,即使当时政府不采用,也是民族的财富。民族中产生的思想,除了极少数极端外,都是为了民族的相当一部分人服务的。思想发展需要相为条件,需要争鸣。
天下人才,绝大多数是民族的人才,是国家的力量,认可和运用天下人才是立国的基本态度,政府必须公平准确的运用人才。人才绝不是不为我用者皆可杀之人,不为我用者更多的是储备人才,是民族的人才。天下人或人才不是防范的对象,再也不能行征服天下人之国策,中华国人不可征服,也绝对不能行征服之策。
从没有征服过的民族很难征服,征服过的民族就可能再征服,一个能被本民族的君主或贵族征服的民族,离被外族征服的距离也不远了。
文化发生转向,与选择什么样的人才,运用什么样的人才相关,也与社会各种力量的利益分配相关。
此崇祯认为,儒士中有人才,需要认可,但儒士中也有不良者,有只维护士族特权的力量。为此,崇祯朝大量起用庶族,也起用其他非儒士人才。
崇祯七年,科举的士科分为文士和武士,实行文武平衡,文武分班,即分担了文官的权力,也弥补了文官的不足。学科、商科,也授予与士科同等出身,社会中的生产部门、经济部门、经济管理部都需要大量的官员,需要懂行懂技术的人员出任官员中的重要职务,社会需要大力发展科技和按商业规则办事。法科的官员原先就是文官中的成员,现在只是专业化,纠正司法不公的现象。
官员,无论大小,都有一点权力,也有一点利益。社会发展应正确对待权益,绝对否认权益不对,滥用权益也不对。
社会发展需要确立礼法,明确各级官职职权利益,或授予职务级别内的多大职权,给予多少利益。官员能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就能享有职务允许的利益。
官员的利益是应限制,限制的不是正当权益的利益,而是追求的过份的利益,或本不是自己的利益,采用非礼法的手段变为自己的利益。
限制权力也不是限制正常权力,而是限制滥用的权力,限制运用权力干非职责范围的事为自己谋取私利。
旧文官中的许多人习惯于滥用职权,夺取非法利益,也习惯于推萎责任,偷奸耍滑,所以监察部门应多选择一些为民请命,秉公办事,知法懂法的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把滥用职权者和谋取非法利益者打击后,剩下的就是合法权力和正当利益。
新科举制度,和新利益分配是文化发生转变变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需要广大新式人员管理好各种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