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里紧紧的攥着信,转身走了,他们终于见面了,这十年,他们都知道他们在这里,都不敢见面。
烟雨的脑子里想了住持给他说的那些故事,盛京城里穿着粉色衣裙的大姑娘,带着她的一众小妹妹在闻香阁挑选胭脂,公子对她一见倾心,至此以后他一心研究那些偏门的香料,还撰写了一本奇门异香传,他说他要为她专研出这世间独一二的胭脂。
可惜事与愿违,他终于没有办法看到她变老的模样,为了一族老小,他不能去找她,但是他可以为了她放弃自己的姓氏,这就是盛京余氏嫡长女采荷和越阳王氏子仪的故事,故事的开头一见倾心,故事的结尾,生死相依。
回去的路上她心不在焉的捏着信,莫知行舍了自己富丽堂皇的马车上了他们马车,看她这副鬼样子:“昨天特地沐浴更衣,假装说要游湖,其实就是自己想要拜佛,还是我最了解你吧。”
莫知行犯贱的把头凑到她面前,献宝一样说:“说嘛,我是不是很了解你。”
烟雨嫌弃的一把将他的脸推开,她现在一句话也不想说,醉红妆就是王子仪从一个遗失多年的古国找到的秘药。
在他的信里说:
烟雨施主,我从未想过我想为心爱之人做出世间独一二的胭脂,最后我寻到的古法害死了我心爱之人,吾离开盛京时,将那本书交给了我的一位好友,也是如今的扬州府知府,我想他能告诉你答案。
之后再写什么烟雨看不进去,她在想林知府与王子仪岁数相差甚远,怎么会是好友,那本书他怎么愿意交给他呢?
烟雨想了一路也想不通,两个互相不想干的人,相交点到底在哪里。
一回到坊中她写了一封信让红珠送到元乐君那里去,他们的马车一路跟在他们身后,此刻也差不多到了。
烟雨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任谁也法敲开她的门,她摘下面具望着镜子里她的模样,从额头到眼下,厚厚的伤疤覆盖在脸上,连眼睛都变形了,时间久了,她已经忘了自己应该长什么模样了。
她不想用酒精麻痹自己,只想这样清醒的感受痛,火烧疤最丑,若不是她当时一手琴艺折服了妈妈,她早就做了最底层的技子,贩夫走卒,流浪汉,乞丐都可以花上一个子睡上一夜的女子。
那些回忆又涌进她的脑子里,她连忙将那金色面具戴上,心里的烦躁还是不能散去,她将桌上的首饰悉数推倒在地,他巴不得这一切都毁了。
“啊……”
烟雨陷入了疯魔,她坐在一片废墟中哭泣,王子仪的死刺激她把过往的回忆想起来,她明明可以去死,可是她又要替所有人活着。
突然,一个人翻窗而入,在她继续砸东西中将她抱起来:“没事了,阿余,我在这里,我在这里。”他像是失而复得的宝贝一样将她紧紧的搂在怀里。
“阿余,阿余。”
这个名字像是从很原久的地方传过来,让她清醒,让她痛苦。
良久,烟雨在他的一遍一遍的呼唤中,从疯魔中抽身出来,这两个字让她从痛苦中清醒过来,她将他推开:“你干什么?”
看清楚来人是元乐君,她怒吼道:“谁允许你进我的房间,出去。”
她眼睛发红,愤怒到了极点,指着窗户道:“还有,阿予是那个死去的琵琶娘,怎么是你的旧情人,你来我这里找乐子,玩什么替身,我再告诉你一遍,我,南烟雨从来没有卖过身,从前没有,现在,更不可能,太、子、殿、下,请你注意你的身份。”太子殿下那几个字一字一顿,咬牙切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