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来讲究男女有,这种“有”不仅是生理上的差,多的是法律层面的两性价值,会规范,法律地等方面不同的标准。女性犯罪虽然为会所不容,在“男女有”支配下,中国的刑讯无论从刑到施行方法等方面都渗透着男女区的,充分兼顾了女性的生理征、女性在会中的身份地传统。因女犯与男犯无论是刑讯还是囚禁的待遇上,都有着大的区。
由于女性本身的殊况,中国古女性犯罪一般不拘禁可不戴刑。律法规定:“凡妇人犯罪,除犯奸死罪禁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如无夫,责付有服亲属、邻里,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禁,违笞十。”也就是说,女性除了犯了奸罪和死罪以外,不能够监禁,所以一般案谈不上戴刑了。
是如女性犯了罪,沦为女囚,就要开始黑暗的人生了。沦为女囚的女性轻则在堂上裸体笞杖,“杖臀”,则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牢头玩弄、非法拷是家便饭。是因为政府也这些因,所以规定:“妇女有犯奸盗、人等,案牵连,身犯,仍行审其余小牵连,子、侄、兄弟审。如遇亏空、累赔、追赃、搜查家产,杂犯等案,妇女审,用行禁止,违以违制罪。”
女性和男性生理点不同,所以官刑一般不对女性施行笞杖,便责罚,也允许们和衣杖,虽然这种制度不能得到全执行,总算是对女性的一种护。是犯了淫罪的女性,认为不廉耻,官府惯对们褫衣笞杖,对们进行羞辱,以警戒其他女性。比如律中规定:“其妇人犯罪,应决杖,奸罪去衣刑,余罪单衣决罚。”
除了板子外,拶两广泛应用于女性身上的一种刑罚。《钦定大会典》记载:“拶用圆木,长寸,径围厘,妇人非犯案不得实用之。”况下女性的手比男性的加敏感,拶刑能使女性的手变残废,因对女性施以拶刑对其心理的威慑力甚男性。
如是孕妇,一般不动刑,也不拘禁。《律》规定:“若妇人怀孕犯罪,应拷决,皆待产后一日拷决。若未产而拷决,因而堕胎,官吏减凡斗伤罪三等”,《大律》同样规定:“凡孕妇犯罪后,依律应拷讯的,须待产后一日方可拷讯如司法官在孕妇未产时进行拷讯,因而致使堕胎的,官吏减凡斗伤罪三等处罚因致死的,则要处杖刑一,徒刑三年”。
封会的统对一般的犯罪女性对来说可以比较宽容,是对于犯奸罪的女性,历统对严厉击,犯奸罪的女性不仅要亲自到堂审,关进监狱,而且还要去衣刑。《大律》规定:“妇女有犯奸盗、人等,案牵连,身犯,仍行审其余小牵连,子、侄、兄弟审。”对于一般犯罪,女性是可以不监的,是犯奸罪死罪的除外,这是封会深蒂固的贞操观所决定的。
对于女犯的区对待,是儒家“唯德是辅”的体现。女性由于其生理的殊性以体格软弱,经统施恩和法律“同照顾”,显示统的“德政”。
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女性是当守的,妇女的身体是全不能暴露的,如在大堂上将女性的臀部裸露在多人面前,是不成体统的。所以对于女性和衣刑的规定是出于封会对于女性身体的忌讳和贞操观的影响,不全是统的善心。。
封会的女性,必须遵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德,们如有过失,往往认为过在家长,责由家长来承担。从某种义上来说,女性是没有法律人格的。所以一般性犯罪,们不用监,而由家长为过。
当然,规定是好的,执行况却不尽如人。封会是个人会,怎处罚主要的是主官的愿,因历都有多女性不权在堂刑,还投入与男犯混杂的监狱,遭牢头甚至有势力的男犯的虐待凌辱。这在男权的封会是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