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蠢货寻死,你拦也拦不住。
朱常洵并未按照吕维祺所言行事,不过他马上就要迎接来自李自成的大顺军的洗礼。
当时的李自成,势头正猛,乃是明王朝一块心头大病,他早听说河南的事,所以决意打过来夺取土地,杀藩王,救百姓。
当然了,也更重要的是,朱常洵手里的钱,太多了,多得让他眼馋心痒,垂涎欲滴。
“后来呢,后来呢?”一行人枯燥的走在路上,岳昭身为首领,却也不能免了,依然两个脚踏天踩地的走着,乏味无趣的路上没有那么多危机四伏。
大部分情况下人的警惕性也不能保持那么高,尤其你还是要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步一步的翻山越岭。
关键这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是个长期任务,时刻保持警惕性,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前方斥候探路,后方有人轮流当值,有什么情况随时报告,这便够了。
身边的较为年幼的小兵听岳昭讲这些讲的津津有味,岳昭不过略一停顿,他便立刻催促的想知道下文了。
岳昭对他这种看起来求知若渴,实则好奇心发作,把自己话当故事听的行为,没有什么表示。
甚至还相当配合的清了清嗓子,继续讲。
谁让他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呢。
实则是也想在路上找点事做,打发打发时间。
“咳,李自成入了洛阳,没遭遇什么剧烈的抵抗,就边受降边进攻,吃得脑满肠肥,肥头大耳,想座小山似的的福王朱常洵,没能逃掉。”
岳昭故意顿了顿,待逗弄到对方迫不及待的眼神后,这才慢慢悠悠的开口:“最后啊,这个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打了四十大板,打死以后,脑袋挂在了城墙之上,尸身呢……”
“大人!快说啊!”那小兵没大没小道
换了别人,岳昭肯定要敲打敲打,此时此刻,却只顾着逗他玩,看他急了,继续说道:“尸身啊,就被起义军剁成了肉酱,泡酒喝了。大家都称那酒为福禄酒。”
说罢,那小兵解气的说:“做得好,这般丧尽天良,毫无人性的东西,就该有这样的下场!”
一旁听着的几个兵也有同感,相当赞同的点了点头。
岳昭看着他们,心里戚戚然,脸上却浅笑不止。
其实,建设一个地方往往比毁灭一个地方要难上十倍百倍。
打仗容易,打赢了也容易,可打赢了之后怎么办,这很难。
要不怎么说,打天下容易守天下难呢。
根据沿路的遗民描述的情况来看,岳昭做出几个判断。
一,河南这个地方目前算是一个权力真空地,也就是说,明朝势力,清朝势力还是大顺残部,应该谁都没有统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