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家哪有不爱美的呢?看她有些许泛白的脸色就知道。若他出手再慢些,细密的松针就会划破她的脸。与她比肩前行,燕陌较之先前畅快不少,笑了笑道:“原先是打算将先前拾的小卵石都扔掉,后来想想还是留下来,没想到还真派上了用场。”
胭脂脸色微红,柔暖许多。
前路如她所言,转了个弯便看到了栖凤山山脚。山脚下有一排供人歇脚的茶楼饭馆,官道于此一分为二,一条往正东方向,一条往正南方向,均极为热闹。行车走卒络绎不绝,趁着天色未黑,雪天尚未来临赶得飞快。
“往东的一条通向玉霞关侧面的关口隘道,往南的一条通向漕州。”胭脂一脸忧色,在银雪镇耽误了一天,只怕现在两条路上都有重兵把守,要想过关难上加难。
“两条路都走不得。”燕陌平静地道。
“当然。”胭脂一声沉吟。
“胭脂,上山看看雪景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你说呢?”燕陌盯住她的侧脸悠然一笑。
“栖凤山原名梧桐山,长满高大的梧桐树,是传说中的凤凰栖息地。四国75年,禇旭国君主下令兴建栖凤寺,奉为皇家福地,香火鼎盛,此后逐渐成为闻名四国的庙宇。殿下可是有福了,能一睹盛景。”胭脂望着高耸入雾的栖凤山,道。
“是吗?”他淡然地道。小时候他就听说过这座庙宇,能亲眼见见当然是件大好事。只不过,再好的庙宇都不如自己的国土。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不觉已驱马至山脚下,左右四顾后,确定没有可疑人物,方才下马落脚。二人刚一落座,冉冉白雪便漫天而下,飘飘洒洒,好不美妙。
只不过这份大自然馈赠的美景并没有让胭脂感到轻松,而是面色更加沉重。
饭馆伙计端上饭菜时,不远处一辆急驰而来的豪华车轿吸引两人的注意力。车轿两旁跟随着十数名骑着高大马匹的武士,个个精神抖擞,穿着打扮极似富贵人家。只须臾时光,车轿已至面前,随着车夫一声清亮的吆喝,武士们整齐一划地下马,毕恭毕敬地立在了车轿两旁。缀着大红丝穗的厚重轿帘被撩了起来,先是走出个小丫鬟,动作灵敏地跳下车来,然后接住从轿帘后伸出的一双白玉般柔润的手,一半搀扶一半恭请地将一个身着血红装束且挽着高髻的女子由车上接下来,最后径直走向饭馆大门。
因为相隔极近,两人将红装女子的面容看了个真真切切,均不由得倒呼一口气。此女子不过双十年华,只在高耸入云的发髻上别了三支银白羽毛,一身名贵衣装,却不见半点修饰之物,走起路来款款生姿,浑身上下所透出的竟是种罕见的英野气息。再看她面容,虽未着脂粉,却生得烟波明眸、丹唇皓齿,标致极了,古今国色也不过如此而已。即使定力非凡的燕陌看了,也明显地呆了一小会儿。
倒是胭脂,乍一见到此女模样时虽有心惊,却生了更多疑问,因为这辆豪华的车轿与她数日前初到丹城时所见的那辆并无二致。她身边的十数名武士中的四五人正是从银雪镇一直尾随着燕陌与她入了丹城的那几个。此番又见,胭脂怎能不心生疑窦?丹城地处褚旭国边境,算不得繁华之城,时下正值年关,出现如此非同寻常的女子绝非偶然。莫非又有什么事会发生么?想到这里,胭脂心头一紧,见绝色女子进店,店家嘘寒问暖招待极为热情,将其迎向正好位处胭脂隔壁的雅座。
那女子莲步生风,身形婀娜。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在入座之前冲胭脂与燕陌的方向亮出三分浅淡笑容,坐时方向与燕陌正对面,目光也似有似无地朝胭脂与燕陌扫了一眼。
女子入座后,十数名背负各式兵器的武士分两组,一组环立其后,一组在邻桌入座,由那小丫鬟统一递了银钱,要了酒食饭菜。
“快些用膳,我去准备干粮,咱们得冒雪上山。”胭脂运作迅速地食毕,啜饮一口茶水,小声地道,起身头也不回地朝柜台去。
“胭脂,你才吃这么一丁点儿……”燕陌抬眸,胭脂已走到店家柜台,知晓她一向言不虚发,只得摇摇头,继续横扫桌上菜肴,分明感觉到正对面传来的打量目光。
邻桌,小丫鬟附在绝色女子的耳边低语了几句,“主子,是他。错不了。”
绝色女子当即会意,颇为满意地笑了,将目光调开看向别处,心里已经有数。她要找的人近在眼前,一月前,她接到飞鸽传书,便火速赶来丹城,确信见到书信中所诉的名为胭脂的女子后,当下便派了人一直跟随注意,沿途暗中加以护送,直到她找到了燕陌,辗转至丹城,这才在两人前露了面。看样子,他们的确需要她的帮助。如果胭脂与燕陌不能顺利回国,四国的棋局恐怕得偏离预期的想象,翻天覆地。他们需要她的帮助,而她理所当然的也需要他们的帮助。互惠互利,何乐而不为?
因为上山的路极为湿滑,天又下着雪,不但用不上马匹,反而会因为牵着两匹马影响正常的行进速度,所以胭脂将两匹马抵给了店家,免了饭钱不说,还换得好大一包干粮以及一些生活所需品。
等她回桌,发现燕陌早就离开座位,自觉地在大门口踱着步子等她。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胭脂为保他一路平安已费尽心思,哪还有多余的心情去关注对这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绝色女子?于是三两步跨向燕陌,递给他一只竹编斗笠,携着他绕过酒肆饭馆,避开直通栖凤寺的石阶大路,从梧桐林间的山间小路往上攀爬。
走了一阵,天色暗下来,白的雪、黑绿的树对比分明。燕陌一身上下冒着热气,头顶的斗笠上满是白雪,披风已有些湿润,稍稍停步喘了几口气。
“还得有一小会儿便到栖凤寺,再坚持坚持。”胭脂边说边走,快步若风。
天色暗淡,加上他们所走的又是静僻的山路,即使轻言细语到了这境地里也变得大声起来。燕陌听得真切,几大步走到她前面,问道:“不是要连夜赶路吗?”
“是要连夜赶路,只不过上山的路都要经过栖凤寺,我们可以在那里准备好火把再翻山。”胭脂解释着,将肩上有些沉的包袱向上又推了推。
燕陌大手一捞,不由分说地取过包袱往自己肩上一挂,道:“我来背。”她把护送他回国当作重大责任,将粗活、累活一力承担下来,从不表现出半点倦怠与抱怨,他于心不忍。
为他说不上温柔的举动感到不知所措,胭脂脚步一顿,谁知路滑,脚下没踩稳,身体一下朝路边倾斜,忍不住轻声叫起来,“呀——”
头上沾满雪花的斗笠翻在地上,整个人就要摔倒,燕陌眼疾手快,长臂一勾,揽她入怀,下颌正好碰触到她光洁的额头,丝丝秀发传来浅淡的皂角味,丝许隽永的感受从内心升腾起来。他有种不想放手的冲动,想要尽可能延长这片刻的时光。
“谢……谢谢殿下!”胭脂有些慌乱,心突突地跳起来,面色微酡,因为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被男子拥抱。
其实慌乱的并不只是胭脂,燕陌亦是一样。少时,他和众位兄弟不同,未有过早娶妃,将大半时间与精力都放在研文习武上,虽然总有美人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却从未对任何女子有过深层次的接触。是以,胭脂在水里吻他的时候,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受一直缠绕他至今。
两个慌乱的人对于这样一个不经意间的拥抱,都有点陌生,都显然不自然,只得迅速弹开。好在暮色正浓,将彼此之间的尴尬化于无形。
胭脂弯身拾起斗笠,借此掩饰内心不安,道:“快走吧,再不走天就全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