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狼完完整整的把整件事的经过给燕隆庆说:“那日,我们舵的一个兄弟,在酒楼吃饭,顺便打探消息,说来也巧,正好旁边那桌有3人在侃大山,听着玄幻又离奇,但是这事被我们的人记在了心里,后来我们真的就派人去益村查探,说来也奇怪,或许那天的那个人说在益村发现人首蛇身的怪物是真的,益村一到晚上就紧锁房门和窗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晚上有强盗要进村,第一天平安无事,但是到了第二天就有了动静,那天晚上只听见鸡鸭在叫个不停,还传来蛇类特有的滋滋滋的声音,他们去的两人正好都属于胆子小的那种,没敢往上凑,纷纷逃离了村庄。”
“后来我们又派了5个身手好,胆子又大的去,但是那怪物移动的速度实在太快了,他们5个没有追上,正好可见度又比较低,他们也只看到了一个背影,然后就看到了地上有一滩血和一些鸡毛,还有一张鳞片。”苍狼继续说道。
“有没有带来?”燕隆庆问道,他倒是想看看这鳞片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回事。
“属于带来了。”苍狼说道,然后从怀里拿出一张有两张手掌那么大的鳞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燕隆庆接过鳞片在手里端详了起来,这个鳞片有点割手,不像鱼儿的鳞片那样光滑,一摸就知道是蛇的鳞片,但值得一提的是这片鳞片透明度很高,不像一般蛇的那种完全不透明的鳞片,难不成真是成精的吧。
燕隆庆想到儿时经典电影,许仙正准备和白素贞聊聊人生的时候,白素贞正好着了法海的道,喝了一碗雄黄酒,结果原形毕露,蛇形显现,一条大蛇出现在老好人许仙的眼前,他当即就被吓晕了过去,换做是他他估计也得吓晕,不过现在自己有那么多人,还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底气瞬间足了起来。
“庆哥。”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过来。
燕隆生伸出头去看了看,是燕兴野,刚才在出皇宫的时候,他就派人去叫燕兴野一起,两人这关系,同生共死那么长时间,这种事当然得喊上他的这位弟弟了,没他可不行。
“上来吧。”燕隆庆说道。
“好嘞。”
燕兴野上了燕隆庆的马车,找了个空位坐了起来。
“庆哥,出什么事了,我看你带了那么多金甲卫,不会又是有谁早反吧,这天子脚下的,不太可能吧。”燕兴野问道。
“哪有什么造反,给你看一样东西。”燕隆庆拿出手里那个大鳞片递给他。
燕兴野接过那片鳞片摸了摸,然后举起来看了看:“这鳞片怎么那么大,好像我记得没有什么生物既然有鳞片,然后又那么大吧,难不成还成精了,我小时候可听过很多动物成精的故事,比如什么黑熊精啊,黑豹精啊,白虎精啊什么的。”
“这东西还真成精了,不过是蛇精,据我收到的情报,在一个叫益村的地方,出现一个人首蛇身的怪物,这个鳞片就是从那个怪物身上脱落的,几经辗转落到了我的手里。”燕隆庆说道。
看着手里那片鳞片,燕兴野感到鸡皮疙瘩都起来,瞬间觉得手里的鳞片不是啥子纯天然的工艺品了,而是一个能让心里发怵的物件,他赶忙把鳞片还给燕隆庆,并表示:“这东西你还是留着吧,我拿着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燕隆庆把鳞片收了起来,望着窗外,倒是有点期待见到那个怪物了,从它的行为看,它也没啥大的罪行,毕竟也没杀人,只是偷了些牲畜吃,也许是因为外面环境恶劣找不到食物,才进村偷吃的。
一行人终于到了益村,他们到的时候,那里早就被大军团团围住,连一只苍蝇都放不进的样子。
不过按照这个围法,那怪物想进都进不来了,燕隆庆当即命令道撤掉大部分人,只留500人的精锐埋伏着,把几个进出村里的要道都打开,反正就是不让那怪物感觉到有危险就行了,到时候等它出现的时候再包围它也不迟。
燕隆庆在苍狼的带领下,来到了村长家里,了解了解情况。
村长胡子花白,头发也有些白,叫孟步,今年有53岁,世代居住在益村,在村里德高望重,一呼百应,村子里突然多出那么多人,村民一开始还有些恐慌,在村长的安抚下,大伙才不至于都躲进自己家里,连个头都不敢冒的那种。
“村子你好,我是伊天府附近负责安全的将领,听说你们这出现了一个怪物,不知道是否有此事?”燕隆庆装模作样的问道。
孟步叹了叹说道:“确实有此事,那是个人首蛇身的怪物,看过它的人都是晚上看过,因为光线不明,所以也只是看了一个轮廓,就吓得屁股尿流了,根本没人在白天看过它,因为这东西时常进村偷我们的家畜,我们又不敢组织人围攻,没办法,我们刚开始是想,要不忍几天,那怪物也许就不来了,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就是侥幸心里,根本不行,为此我们还去报了官,人家一听我们说有个半人半兽的怪物进村,直接就把我们轰了出去。”
“那你们怎么不干脆从这里搬走,那不就可以一了百了,再也不用受这个困扰了?”燕兴野问道。
“唉,小兄弟,我们在这里生活了上百年,这里就是我们的根,我们就算是被怪物杀死也不会搬走的。”孟步说道。
燕兴野或许不知道他们的这种恋乡情节,但是燕隆庆却是深有体会,在后世,燕隆庆有个二叔住在西北隔壁,本来他父母原来也住那里,后来找到了些钱,就搬到城里去住了,他们原先住的房子就废弃在那里,按理说只要他二叔在城里努力打工做事,奋斗个几年,弄套房应该问题不大而他那个二叔就是不走。
在那个地方,连水电都不太通,打个水都要去离住处好几公里的地方打水,他的生活方式极具原生态,平时就种种蔬菜,养养鸡鸭,还养了5只羊,他的邻居从原先的15户,变成了10户,然后变成了6户,人一天比一天,按镇上的规矩,这一个自然村,至少要有30户才给拉电线,按他们目前的条件,拉电线通电已经是不可能了。
想有外面的人移民过来,简直是天方夜谭,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傻子才去,生存环境太恶劣了,燕隆庆至今都没明白,为什么他们几户人家那么有毅力。
国家早以进入现代化那么多年,他们连什么是互联网都不知道,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子女都往城里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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