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没等到百里知家的老宅子呢!就叫一伙人把我们给捆走了。
也对,现在就是连我自己也开始怀疑起我自己来了!那作为当事人的黑白村村民,就更不会放过我们了。
尤其在花嘎的小箱子里发现了带血的刀,在百里知的身上搜出了狗毛。
这他妈就是铁证如山的证据呀!
尤其他们还发现百里知的右手还没了。
他们说这是百里知在与大狼狗搏斗时叫大狼狗给咬掉了吃了。
所以,一怒之下的我们才把这几知大狼狗给杀了的。
生不见狗,死不见狗尸。
村外唯一的一条路一条新鲜的车辙也没有。
那我们为什么要偷他们的大狼狗啊?吃肉?卖给了露国人?
不管哪一条都不现实啊1
但是,他们手里有证据,他们的证据告诉他们这几条狗就是我们干的。想狡辩,那是万万不可以的。
有的时候我感觉我们生在这个时代挺好的,要是放在暴哪怕是几十年前呢!一顿皮鞭子蘸凉水就不是我们干的我们也会屈打成招的。
现在,他们只是把我们捆了起来。
我们也是够粗心的了。
不光他们一方丢了人。连我们这一方也是。
韩畅好像还没等我们出小树林她就已经不见了。
她比狗一碗儿失踪的还早。
路上的时候水生还和我说过那么一嘴,我居然还说那不太可能。
都进村半天了我们还没发现少个人呢!
但是现在,我们的人都在这里了!就独独没有她。
看来我对水生是专一的。
那么好看的一个美女守护神不见了我瞪眼就没瞧出来。
“小子,我一看你就不是好东西!看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嘴里还有毛!说,是不是你牵头干的!”对我吼来吼去的这个家伙一看就是个生牤子,压根儿就没抓过贼。
问的问题也不经过大脑好好想想。
总不能张口说就来啊!
“大哥你念过书没?”我对种问题根本就不屑回答。
没破口大骂他一顿就已经是尊重他了。
人家现在是官。而我们是他们认定的贼。
“你老实点儿听到没?”他喝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