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空哑口无言,但心有不忿,明明是他自己要听新进展的。
因为融尚当铺被劫得一子不剩,老板一生的财富瞬间蒸发掉,而那些同财富并存的各种人际关系也随之分崩瓦解,此前一直往来的所谓好友断绝与他联系,就连有着深厚感情的妻子也在最近背叛了他,但世人只当这是明智之举,丝毫不觉得水性杨花的女人是何等的不守妇道。
“给我去抓飞雀。”土地公突然侧过头,对宁空说。
说完,他已站起身子,走进了他那间简陋的小茅屋。
宁空时常怀疑,那老头子背对着她时眼睛是睁开的,不然他怎么能如此巧妙准确的避开她放置在路中的石头,顺利的走入那间小屋呢?
“哎呀!”
“嘭!”
一声巨大的摔跤声音。
还不待宁空想完,屋内就传来了一阵巨响,她心想这下可坏了。
果然,一阵怒骂的吼声兀的从小屋传来,“混蛋丫头!竟敢在屋里堆放石头!害老夫把玫瑰压扁了!”
宁空一慌,赶忙溜之大吉,飞身窜入丛林中。心中暗忖,那老头眼睛果然不好使啊!
每当宁空完成不了任务,老头子就命她去抓飞雀,但这不过是变相的体罚罢了,现在的她连那只鸟的身影都见不着。
宁空毫无目的的在林中转悠着,估计今日又得在山头里折腾到日暮了,如她所料,几个时辰下来,连飞雀的羽毛都未寻到一根。
两年来,宁空只见过一次飞雀,个头小小的它们一手便能囊三只,乌黑的脑袋,乌黑的眼珠子,乌黑的脚丫子,可身体的羽毛却是呈现暗灰色的。
那是在土地公命她寻找飞雀一年后某个盛夏的午后,宁空叫嚣抓狂着土地公欺骗她,说根本就不存在飞雀这一物种。
这也不怪她有这样的质疑,一年的时间里她几乎把山头鸟都抓了个便,可土地公依然说那都并非飞雀。
在宁空的质疑下,为了捍卫诚信的土地公“咻”的一下子没入丛林中,不消半会便折回,一只细小精灵的鸟儿在他粗糙干瘪的手掌内挣扎着。
那是宁空第一次,也是至今为止唯一的一次见到过名为飞雀的鸟类。
身体的颜色令它们不易被发现,灵敏的身体以及极速的飞行更使得它们能轻松脱离追踪。
若非上乘的轻功,绝对无法触碰到飞雀丝毫,由此可见,土地公绝对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至于他为何隐没在这个山头里,宁空始终问不出答案,只知道,他每日都要宁空带白玫瑰来。
她什么时候才能练就那样的身手呢?
宁空有些气馁地哀叹了声。
直至落日前,都能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快速穿梭在丛林中,时而越至树顶,时而附身攀越低矮的树干,灵活的身姿在空中起舞,甚是有一番让人赏心悦目的美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