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宥驹同样不喜欢白粥。
寡淡、浓稠,吃到嘴里的感觉像是在吞着泥水。
他以前不止一次的庆幸着自己的味觉也有问题,这样再难吃的东西在他嘴里都尝不出味道。
可现在
望着对坐的男人。
一手拿着筷子吃烤肉,一手抓着汤碗。
嗅觉闻不到香味,可看着男人吃的样子,他突然觉得香。
文宥驹想回忆下吃到美味是什么样的滋味。
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卓徐喝了一口清汤,他问道:“看着我做什么不打算尝尝我告诉你,这家烤肉的味道真的绝了”
所以来吃吧,吃到嘴里,那账单就顺便一道结了。
要是人家一口都不吃,他也不好意思让人家付账嘛。
文宥驹带着些迟疑。
以往有人劝他吃东西,他首先就是拒绝。
因为无法体会别人嘴里的好吃,既然体会不到,没必要去尝。
而这一次,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切好的烤肉,放进嘴里咀嚼,眼眸中透着失望。
卓徐口中的美味,在他嘴里与白粥无异,没感觉到任何惊喜。
将筷子放下,文宥驹开口:“你刚才说,咱们两见过”
卓徐点头,就是想不出在哪。
文宥驹轻笑,这种类似于搭讪的话,他听过不下百次。
或者不像是在笑,清清淡淡,反正就是特别的好看。
“如果不出意外,咱们两怕只有在出生的时候才见过。”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被人故意调包,交换了人生。
卓徐摇头,“应该是在别的时间、别的地点。”
“哦”文宥驹轻调调一句,“那我蛮好奇,咱们什么时候见过。”
其实卓徐也蛮好奇的。
初见此人的第一眼,他第一个反应就是原来是他,可再之后却是想不起这个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会让人感觉到熟悉,总有一种认识过,现在却忘记的感觉。
将筷子放下,卓徐尤为认真的道:“要不你给我尝尝,说不准我就想起来了。”
说得很认真,完全不像是调侃的打趣。
文宥驹:“”
陈秘书:“咳咳咳咳咳。”
伸手捂嘴闷咳,馋家少爷的人无数,但敢这么直说出来的也就只有真少爷了。
卓徐觉得这个办法挺不错的。
虽然小鬼的味道都差不多,但有些鬼的味道很特别、很美味,说不准万人迷就是这其中的一种,尝尝他或许真能想起来。
当然啦,万一太过美味,他或许会忍不住直接一口吞。
这样的话,会不会有些太失礼了呢
这种类似于开车的话语,文宥驹不止不喜甚至还十分厌恶。
可这次。
看着对面的男人,怎么说了。
就是特认真。
认真到刚才那句话让他感受不到厌恶的情绪。
不过不管怎么样,文宥驹都不打算继续将这个话题走下去,“你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了什么吧”
卓徐点头,“知道,为了这个。”
说着,往肚子上划了一下。
说完,卓徐有些晃神。
他在发愁一件事。
之前就想着,谁都别想从他肚子里拿走属于他的器官。
可是
小眼神瞟了瞟满桌的美食,如果万人迷真用美食来诱惑他,他或许真没法坚定住。
美食和肾怎么选
当然是前者。
美食那么好吃,肾又不能吃等会儿,肾好像也能吃。
卓徐回忆起之前吃的猪腰子,味道也蛮不错。
再等会。
卓徐歪头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