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牧赶到之前。
李卫国试图用“道理”说服他们,让他们把鱼给还回去。
他们当然拒绝了。
也因此引来了许多路人的围观,不少路人还拍摄了当时的视频。
开庭之前。
他们特地找到了那些围观群众,要到了这些视频。
就是为了证明……
李卫国是为了去放生,而不是在放生点换水的。
只要能证明这一点……
这些鱼就属于无主之物,他们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原告方,视频里的话,你曾经说过吗?”
周全民看完了视频,审视的目光落在了李卫国身上。
这份证据……
可谓是峰回路转,可以侧面证明李卫国的行为是为了放生。
案件的性质……
也将发生改变。
“我……我我……这些话是我说的。”
李卫国不敢当庭撒谎,有些结巴的说道:“但当时我只是为了让他们还鱼,才这么说的……”
其实。
对方的反应,小秦早就料到了。
在放生这个动机上……
瞒是肯定瞒不住的。
他需要做的,只需要将他当时的行为定性为换水。
只要他死咬住这一点……
后续的事情,就不用他管了。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在李卫国回答完周全民的问题后,秦牧立即站了出来:“按照《民法》和《物权法》,遗失物和遗弃物之间,有着明确的区别。”
“遗失物,指的是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只能是动产,其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而遗弃物指的是人为遗弃的,主动放弃了所有权的物,其属于无主物,任何人都可以采取先占先得的获取方法。”
“但《民法》中特别规定了一点,当一物难以判明为无主物或遗失物、埋藏物时,为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应推定为遗失物和埋藏物,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齐亮磊等人找出的证据……
秦牧丝毫没有慌乱,继续引经据典。
搬出了民法典中的法条,佐证己方主张:“此事的核心在于鱼是否是遗弃物,判定逻辑过于模糊,在此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失物来处理。”
他话刚说完。
被告席上的齐亮磊七人……
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
对于秦牧的表述,他们没怎么听懂。
但……
他们却察言观色,看到了苗航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苗……苗律师,拿出这个证据都没用吗?”
齐亮磊咽了咽口水,小声问了句。
苗航叹了口气。
摇了摇头。
这个证据……
若是对一般律师,肯定是有用的,说不定能造成一定的麻烦。
可对秦牧来说……
根本不顶用。
秦牧三下五除二,便将他们列举出的“放生证据”给化解了。
的确。
如果在遗弃物和遗失物之间存在过大的争议,《民法》上特别规定了应当向遗失物倾斜。
即……
将该物判定为遗失物,而非遗弃物!
“没想到……秦牧不仅擅长刑法,对民法也这么熟悉。”
他无奈摇了摇头。
在举证和质证环节,基本不用抱什么希望了。
齐亮磊七人给出的证据……
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一轮就……这么结束了?”
齐亮磊和张春花对视了一眼,都有些不甘。
庭审的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直接影响到了最终的判决。
这才第一回合……
双方交锋没几轮,他们貌似就全面败下阵来了。
最离谱的是……
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咋输的。
“咚——”
与此同时。
周全民见双方都没有了新的证据列举,宣布庭审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质证环节到此结束。”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需围绕各自主张进行阐述。”
话音未落。
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们,都发出了哗然之声。
“好家伙?这才十分钟不到啊,质证环节就结束了?”
“刚才秦牧说的你们听懂了没?好像是说遗弃物和遗失物已经不重要了,法律判定它为遗失物?”
“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放生的鱼归属权到底属于谁?”
“我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离谱的案例,某人将一个手表当作垃圾扔入了垃圾桶,被流浪汉捡到了,结果反过来却状告这个流浪汉盗窃,最后法院判定这个表给捡垃圾的流浪汉。”
“……”
不止是齐亮磊。
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们也没太看懂刚才秦牧阐述的《民法》和《物权法》中的法条。
在他们的认知里。
扔了的东西……
就属于抛弃物,其所有权早就不属于原主所有。
怎么……
到秦牧这里,放生的鱼的归属权却又反过来了?
……
同一时间。
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