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沈尹戍就力竭而死,吴句卑铺开自己的衣服,割下了他的头颅包裹好,并藏好了他的尸体,然后带着他的头颅,回去报告楚王了。
十一月二十七日,楚昭王得知前线兵败,楚军的主力基本全部被消灭了,就不顾大臣子期、子西的反对,带领妹妹季芈畀我和一班亲信逃出了郢都。
楚王跑了,跑的很狼狈。
楚王渡过了雎水,鍼尹固与楚昭王同乘一个战船逃跑,看着乌压压追来的吴军,楚昭王就让鍼尹固在大象尾巴上点燃火,使大象受惊(我们由此见到了后来战国火牛阵的雏形),然后冲击吴军,吴军见状大乱,无法追击楚昭王一行。
这个记载,也让我们看到一个问题,就是在“春秋年代”里面,湖北地区是有野生大象的,据记载在殷商时期,中原地区就有大象,包括出土的一些殷商青铜器文物器皿中,就有大象的形象和图案,还有商人服象的传说,可见那个时候,环境还没有破坏到现在这个样子,现在要想看看大象,还要跑到西双版纳的偏远边疆,真是时过境迁。
鲁定公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吴军正式的开进了楚国的郢都。
按照“春秋时期”的规矩,攻占敌人的首都后,胜者都是按照官员的等级,分别入住敌人同等级的官邸。比如,国君入住敌方国君的王宫,可以将其妻子占为己有;大臣住进敌人同等级大臣的住宅,可以霸占敌人大臣的妻子和家小,其实这就是等于羞辱敌人的意思。
所以那个时候的打仗,士兵们真是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财物和女人,尤其是诸侯和戎狄之间的战争,抢粮、强钱、抢女人更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吴国的经济水平,当然没有楚国的强大,各种府邸的建筑、百姓的财物,美丽的女人,简直是让侵略军眼花缭乱。
其中,吴王阖闾的儿子子山,住进了楚国令尹子常的府邸,这就等于越级乱了规矩,你可以找楚国王子的府邸入住,但是不能找楚国上卿的府邸入住,这就是等级。所以夫概很生气,他是吴王的弟弟,又是吴国的上卿,还是这次作战的功臣,他才应该入住子常的府邸,因此,夫槪就派兵去攻击他,子山害怕了,赶快搬走,然后夫概就自己住进子常的家宅。明白了吧,这里面其实是隐藏的寓意的。
还要说说伍子胥,伍子胥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忍辱负重的复仇目的,他要报仇,要找楚平王报仇,但是楚平王早已经死了,这怎么办?于是在《淮南子》、《吴越春秋》、《史记》中都记载了关于伍子胥“掘墓鞭尸”的故事。
说伍子胥挖出了楚平王的尸体,用鞭子鞭打了三百多下,算是出了气,报了仇。
但是,这三部书籍都是成书在汉朝时期,大约好几百年之后写成的,而当时最接近历史真相的一些文献和资料,并没有这样的记载,《春秋》、《左传》中,也没有关于“掘墓鞭尸”的记载。
《毂梁传》记载,伍子胥“挞平王之墓”。
这也就是说:伍子胥用鞭子鞭挞的楚平王的墓。
这个说法是比较符合当时的历史客观环境的,伍子胥怎么说都是一个臣子,即便是被君王冤枉了,他也不能挖开君王的墓,去鞭打国君的尸体,这简直是不可以想象的事情,这在当时礼治的情况下,绝对是不可以逾越的,即便伍子胥是胜利者。
但是,伍子胥为了发泄自己的怨气,用鞭子鞭打前君王的墓有很有可能,以发泄自己的情绪。
因为,伍子胥这样做又具有象征性的意义,也不至于太过分,这才是伍子胥这样智臣,所应该干的事情。我们还是按照历史的记载来讲这段故事,不去任意的发挥和演绎,在没有资料记载的证据下,不采纳,伍子胥挖尸体鞭打的说法。
因此,掘墓鞭尸,估计就是一个后人编纂的故事而已。
我们是以《左传》为主线,《左传》没有记载的,除非有利于故事的补充和发展,其他的一些未经考证的事情,都就舍弃了,因此这段“掘墓鞭尸”的传说也就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