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章说到浩成与玄恩大师不不相识,且邀请玄恩大师在紫禁城传授浩成武艺。
话说大理国子段虎在京城逗留间,多霸占抢民女,一开始姓报官,请顺天府尹决事。结顺天府尹却因怕事,一睁一眼闭一眼,浩成下令将顺天府尹与段虎一同处死,让刑部部长包永年兼。而且浩成还按照历史上明太祖朱元璋的设置《大诰》的方法,也命刑部部长包永年与首辅范编制一本《大诰》,在紫禁城门口设置登闻鼓。
登闻鼓源于魏晋朝时,不是达官贵人,还是乡野姓,要你是大宋子民,均有权敲击登闻鼓。所表达的诉,不一定非得是军国大事,“凡言朝政得失、私利害、军机密、陈乞恩赏、理雪冤滥,奇方异术、换文资、正过,无进”。这就味着,几乎一个人,都能够举起棒槌,“咚咚咚”地敲响那面达圣听的登闻鼓。
其,目前浩成统下的大明国的法律本照搬了历史上明朝的法律。因为历史上明朝的法律相对善!如《大明律》第一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明孝宗的修律,将“版不因言杀人”写入律法权。
大明律是方启蒙运动时备推崇的法律奠,近的欧法和大陆法,都从《大明律》中益颇多。
《大明律》是中国封社会后的典型法典,有鲜明的时色。它虽然以《唐律》为蓝本,但在形和内容上都有发。在形上,结构为合理,文字为简明;在内容上,经济、军事、行政、诉讼方面的立法为充实;在定罪判刑上﹐体现了“轻重”,“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事关典礼风俗化等事,定罪较轻;贼盗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其律文结构和量刑原则对《大律》有较大影响。
所以浩成也全面照搬,便成了这个界的《大明律》,但有些地方略有修(会在后续章节陆续体现出来)。但是浩成觉得《大明律》中的一些法律条文规定在实际操作过中不善,因命刑部部长包永年与首辅范编制一本《大诰》,作为《大明律》的补充。
其实《大诰》也是浩成照搬了历史上朱元璋制定《大诰》的事迹,不过历史上的《大诰》里包含了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案,以诰文的形向全国发布,告诫当时的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而浩成的《大诰》则没有案,有补充的律法。
其中规定如犯酷敛姓,贪污税粮案;卖官差,私役丁夫案;妄扰民,私吞商税案;谎报灾,侵没赈济案;其他等形形色色的贪赃贿案,皆处以重刑!而起官物,卖富差贫,族诛!贪赃纳贿、说事过钱,凌迟处死!盗卖仓粮,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仍留本仓守支!驿丞敛驿夫,断趾枷令驿前!。
《大诰》中所列出的律法极严酷,已经超出《大明律》的量刑标准,从《大诰》中可,大明国刚刚立,为了惩贪官,则复用刖足、斩趾、去膝、阉割等久废之刑,创设断手、剁、挑筋等古所未有之刑;又有或一身而兼数刑,或一事而株连数人,皆出于律之外。
浩成规定:《大诰》户一本,家传人诵。家有《大诰》,所犯之罪减一等;无《大诰》,加一等;拒不,迁居化外,永不令归。而大明国各地的学校和甚至举策试也会以《大诰》为。
且浩成下令姓如需上访,要手持一本《大诰》,一上访,就会畅无阻,途中是无人敢拦,拦不论皇亲国戚还是当朝重臣一律死罪。
但是浩成是鼓励姓上访,不准“越级绑缚”。也就是说,姓在上访的同时,是不可以把上访涉到的贪官污吏捆绑,押到京城罪。这是防止姓报私仇。因为有一些地方姓,会假装响应皇帝的号令,把当地衙门的官员绑起来勒索钱财,如不给,就威胁将其绑到京城让皇帝处理。
有甚,当地官员为了不丢掉自己的乌纱帽,严防姓,成了恶吏肆欺压良民的现,终,就会成没有人敢越级上访了。
这就是人性,既要惩恶扬善,又要防止有的人“歪嘴和尚念歪经”!把好的制度给破坏!
但是这种方法能标不本,因为自古以来,民斗官就没有赢过,多官吏是胥吏,他们在姓心中就是“地头蛇”,连新上的官员都不敢招惹,何况是普姓了。
在这种况下,除了财力、人力雄厚的大家族,又有谁有能力上访呢?就算逞一时之快,上报了皇帝,也害怕去之后,秋后算账。
除之外,古的不发达,到达京城则需要跋山涉水,姓上访的过中,需要不少的费用,长漫漫,在上访途中,还要承着各级官员的刁难。因,姓上访得到的则比失去的多,时间一长,大家都懒于上访了,不过有总比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