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国家治理好,谁不愿意,选贤与能也支持,即使是贪官也可说成贤能。
尧舜之道,是一种政府组织的方式,汉人也许有许多理解。
社稷为重,涉及人类知识的重点内容,也可以说涉及人类知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重点内容。稷代表生产,包括生产能力和生产方式,社是社会组织方式。
社稷与后世的生产方式是决定的因素,生产力决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相关。
当时众人理解为搞好生产,管理好社会,大家也支持。
圣贤之说,在汉人区域很有市场,其他民族也说得过去,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智慧人物,也有自己的圣贤,并不与各自的民族相冲突,只是强调圣贤之说,使其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崇祯新朝把圣贤之说,解释为人类知识,或把所有已成定论的人类知识都当做圣贤之说。对人类知识当做开放式的不断增加的知识体系,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说教。人类知识的体系的划分将越来越精细。
人之五常,在汉人区域或儒教区域自然有原先的理解,在北方和西域则解释为,生活中的必须尊守的道理和原则。
人之五常就是生活之道,也是为人之道,人之五常原先的内容也是人类知识的财富,最大的问题是执行不下,或是有人只是口头上五常,实际干的是另一套。
实施五常,需要有经济的基础,必须在搞好经济的基础上,才能谈五常问题,发展五常的内容和研究实施五常的条件也是重要的发展内容。
天条和地条在当时大明的势力范围内都没有太大的抵触情绪,都是能执行的内容,北方和西域还把其内容的翻译时,选择了较好的调词汇和做出的好的一面的解释,更能得到众人之心。
地条可以有适当的变更,五条中那一条有所变化,必须公开其内容,大明朝庭对各加盟国和地方省区,只是与原先的内容不相冲突,是大至相近的内容,就会同意,不做干涉。
理顺了理念问题后,一些社会存在也就必须适出适当的调整。
当时必须处理好的最主要关系是大明朝庭现各加盟国或地方省府的关系。
朝庭与地方的关系必须平衡,也就是说该归朝庭的权力归朝庭,否则就可能出现一盘散沙,出现分裂局面。该归地方的权力也必须归地方,统卡过死,会让地方上牺牲过大,不利于发展,也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到底那些权力应归地方,那些权力应归朝庭,则是朝庭与地方的协商一致结果。
总的来说,有些权力明显的必须归朝庭,则必须收归朝庭,象统一的外交权,军事权力,市场秩序维护权。
有一些权力应该归地方,朝庭不能统卡得太死,如一些地方上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问题。
在明显的归朝庭的权力与明显的归地方的权力之间,有些内容即可归朝庭,也可归地方,则需要长期的事实演化,逐渐达到一个平衡,该归朝庭的归朝庭,该归地方的归地方。这种平衡由众人协商,习惯发展到法律固定。
有些内容,有时归朝庭较好,有时又归地方较好,则可根据时势做出相应的调整。权力调整需要依据固定的程序,按章程办事。
崇祯做为开创者,拥有一定的权威,有些事,在开始时,也必须有人给出章程。
最初,崇祯确定军事上,天下所有军队由大明朝庭统管,统一编制,统一行动。地方上可以拥有治安力量,和刑事警察力量。
天下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各国或各省之间不得设卡重复收税。
全面的知识内容。圣贤之说。
社稷为重。全面的社稷,科技先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