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照特区的政策进行屯田,农户得七成,税收的一成归特区政府,用于皇帝系统的运行,原地主的二成收入也归政府,用于支付灾民初期的口粮和其它灾民的救助。
当时大明天下有许多既离特区较远,也离府县城镇较远的,非主要交通要道的地方闹土匪,也有许多地方的田地因土匪的破坏而荒芜。
重点剿匪,就是要新军选择土匪对生产破坏较严重的区域,不再只局限于特区附近的区域剿匪,而是走出原区域,到需要的地方剿匪。
那里有大股的土匪,新军就到那里去剿匪,那里有荒废二年以上的成片田地,那里就成为官府招抚流亡的地方。
在崇祯一至三年,虽然成立了民工队,到灾情严重的地方救灾,但是情报人员发现在许多路边经常还能看见许多尸骨,则说明天下还有许多灾民或流民。
救济灾民或流民,要多方式方法并举,除了移民外,还需要本土解决。在剿匪的条件下,无数块荒凉已久的田地成为了招抚流亡的地方。
崇祯认为灾民是民末的最大问题,能够救下灾民,天下就可能稳定,人力也是大明的国力。
可以说崇祯初的三年,救灾的效果只是起到了稳定局势作用,崇祯四年后,向稳定社会基础方向发展,也想向救助天下所有灾民的方向发展。
崇祯初年的几年,用于救灾购粮的款项较多,如果移民或招抚的流民能生产自给,就能逐渐走向稳定或救济更多的灾民。必须用的钱粮,还是要用,没钱就只能想办法,而不是不做为。
好在初期武器研发中,生产规模不大,原料的生产也有待于扩大,向救灾多投入资金也事在可行。随后,原料多了,生产规模也会扩大,可以供应更多军队的武器。好在经济生产和海贸也发展起来了,也可不压缩救灾资金。
救助灾民,主要是粮食。皇帝系统除了向市场收购粮食外,也通过一些行政手段,向地主收购了部份余粮,灾难出现不久,许多地主还是屯积有大部分粮食。
崇祯三年打击晋商后,向关外输出的大部分粮食都转向了灾民。不但后金几乎无法收购到大明的粮食,就是蒙古人的粮食也少了一半。
大明境内粮食消耗大,或不足,好在剿灭了刘香,能向南洋地区购进粮食。彼崇祯会受制于文官那些向外地购粮,有失朝庭体面的论调,此崇祯则只执行务实政策,不会受制于文官。
大明减少蒙古区域的粮食供应,主要借口是卖给蒙古的粮食,蒙古人转手卖给了后金人。大明限制向蒙古输送的粮食,蒙古人来求购又出卖少量粮食给蒙古人,以减少蒙古的的反感。蒙古人在困难前面,只得多杀牛羊,减少食量。最后蒙古人不得不用战马换大明的粮食。
与后金结盟的部落肯定得不到大明的贸易许可。大明在贸易中限制粮食交易,所有蒙古部落自己都非常困难,转手再卖给其他部落或后金人的可能性不大,后金能得到大明粮食的可能性极小。
蒙古人在冬季困难前也想尽办法过冬,本想保留战马,保存战力,但为了生存下去也只得出售少量战马。
有个别蒙古部落想重操旧业,想用武力打草谷,进入大明境内攻大明区域的百姓,结果在长城前大败而回。
现在大明的军力比戚继光时还强,少量蒙古人进攻大明获不到利,现在明军的军力打后金还需要考虑,与蒙古打则肯定不怕。
蒙古人还是大部份想通过贸易获得粮食,也有许多战马通过贸易进入到大明官方,现在新军,卢象升部,孙传庭部和许多明军都大量需要战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