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弘在明末所能作的事就只能是根据明末的情况而定,明末争对士大夫之道,必须明确两个层次的意识,第一层次就是变无道的士族集团为有道的士大夫之道,变各党分争不断的道统为天下整个士族认可的道统,变没有共识的士大夫群体为能达成大部分共识的群体,调和封建士大夫之间各集团的矛盾。第二层意识是限制士族过份的利益,调和地主与农民的矛盾,平均部份利益给国家和下层农民,让农民能够活下去,国家的力量也强大一点,力争造就一支较强大的力量,挽救明末社会或解决乱势危机。
现在面对文官的无道必须确立文官的道统,问题是文官可能容忍自己突破底线,却不能容忍别人的指责,想把文官由无道之状况纳入正常道统之中也需要方法和力量。
朱弘也深知当时天下农民与地主的矛盾十分激化,也知道广大农民或流民与士族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农民可以从事生产,士大夫却只是拥有中华文化中的人中的一部分,除了士族外,庶族的其他许多人也拥有中华文化的部分,但士族的力量强大,其中也拥有中华文化中精华部分的人。
朱弘必须从明面上维护当时的道统,不能说天下农民不能活则天下大乱,说农民比士族更重要,而是要从士大夫常说的孔孟之首,或仁义道德入手,强调天下万民共生。
朱弘记得阿凡提的一个故事,一个国王梦到自己的牙齿全脱了,问解梦师,自己的梦表示什么意思,解梦师说,梦中表示的意思是国王的全部家属都比国王先死,国王听了后气得要杀解梦师。后来国王问阿凡提那个梦表示什么,阿凡提说,那个梦表示在国王的家族中,国王最长寿,国王听到后很高兴,重赏阿凡提。
当时明末的时局就是那样,从封建体制的角度,在当时的道统基础上,以仁义的方式救天下流民,可以,想从农民的角度建立新秩序则必不可以,会受到当时力量的普遍反对,尽管结果差不多,说法不同或方式方法不同,就结果不同。
先前朱弘也表示过,贪污者必治,一直以来都在对贪污者操家。因为治贪是皇帝与士族能达成的共识,或可行的行动,最起码在观念上或伦理上,士族必须支持治贪。
当然在观念上朱弘与大明的士大夫对贪污的认定有差异,朱弘认为,不是自己应得的,把别人的或公共的财产划归自己就是贪,士大夫层则认为,独自一人额外捞钱是贪,一些循例而为的收入是权力不是贪。如粮食运输过程中固定有三成的损耗,是正常的。皇帝认为,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运输,有损耗按实际报损,文官集团认为,三成左右的钱粮报损是允许的,如果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出现损耗是文官认真办事的结果,其三成的钱粮票没是应循例规文官集团所有钱财。
在人与人交往中,皇帝人为各人都应干净相交,文官集团则认为,下级向上级送的诸如年敬、节敬之类的礼不是索贿行贿,而是正常礼仪,中国是个重礼的国度。
现在为了减少皇帝与士大夫、或士族之间认识的差异,在强调贪污必治外必须明确两项政策,其一是风气,其二是限制土地交易的“限田令”。
风气是指官场相处交往的风气。在自然灾害时期,在内有叛乱外有强敌时候,严禁奢侈浪费,严禁请吃,招待以能吃饱为原则。节敬,冰敬,之类的礼仪坚决废除。朱弘要礼部出一个官员交往相处的章程,规定各种场合下的请吃最高标准,并要求礼部不定时期巡查,有违者,可按贪污论处。整顿风气,能有多大的成效,朱弘也没有把握,也没有希望旧官僚就此就能不贪,只是希望降低一些当官的成本,把许多官员之间交往的费用降低或降为无,为一些不想贪的人也必须贪污的官,创造不贪的环境,能有多少的效果就算多少。
土地交易,朱弘也不敢彻底禁止,也没必要彻底禁止,只是想限制土地兼并,以及限制县衙的人做假的田地交易手续。当时强调特殊时间暂时减少田地交易,确有外出或不便耕种者,其田地由官府管理。所谓特殊时期,就是天灾时期。通令出了之后,府以下的田地交易文书,必须经中央的户部批准才能生效,有的户部的田地交易甚至需要经皇帝批准后才能生效。为了减少错杀人,杀头者需经皇帝批准已执行多年,田地交易也和杀人头一样慎重也是可行的。此项政策就是在灾难时期,没有皇帝同意,田地不能交易。强调在灾难时期暂停土地兼并,其目的是要求士族在这特殊时期愿意做出一点牺牲,共渡难关。对朱弘来说,有了五年十年的时间,就能解决许多问题。
现阶段朱弘主要是集中力量办实事,大道理一时难以讲通,但必要的政策却必须公布,就是官员们明确新朝的原则,也要看士大夫中的反映。朱弘知道太多的原则说了也没用,此二项原则虽然也是逆势,并不会得到士族的欢迎,但逆势也必须执行,即使是表面的执行也比不公布不执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