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这样的冤假错案不多,但是后果却很严重。
医生的误诊,不是说所有的不能弥补,补救,至少有针对性。
警察一旦造成了冤假错案,有些人得不到上诉的机会,有些人是不敢上诉,有些人本身因为身上有其它罪行等等因素,冤案就冤案了。
更多的被枪毙了,谁又会为身上的确有血案,罪行的囚犯去调查真相,去伸冤呢?
正如,即使警察队伍里有不良分子,但是这个社会需要警察。
和平时期,网络,键盘侠,老百姓会对警察有看法,一旦发生凶案,命案,严重案件,劫持事件,跳楼事件,聚众斗殴,闹事的,等等,第一时间会想到谁?
都不用说,对吧?
就是警察。
社会离不开警察,民众需要警察。
这是维持社会应有的秩序,维护法律,维护正义,守护正义,对吧?
而多数情况下,警察都能破案,或者抓住了,抓对了凶手,行凶者。
一个关键因素是有目击者,有旁证,有有用的线索,或者受害人指证了,或者辅助手段指向了他,她,他们,她们。
而在案发现场,第一印象是什么?太多的线索,指纹,残留物,脚印等等越多的,第一印象是不是就是新手做的,或者不是惯犯,属于首次,或者冲动犯案的可能性较大?老手是不可能留下这么多线索的。那不是找死吗?等着警察上门抓人啊?对吧?
你看,溜门撬锁盗窃的,都知道戴手套。
你看,除非是很穷的,或者临时起意的QJ案,XQ案,一般如果有计划,是不是会用气球,对吧?那除非是以前没有联网时代,信息库没有建立,除非又是首次犯案,只要有上学,有体检,有上过医学化验【血检,尿检】,看病,或者征兵体检等等,只要有这种都可以有一种比对,不要以为只有JY样本无法锁定罪犯,嫌疑人。
所以啊,我说多数情况,警察都能抓住罪犯,破案。
可是正是由于见到太多的,相似的场景,案发现场,就会形成固定思维,或者对案犯,罪犯已经划定了一个范围,在配合一些样本,线索,锁定罪犯很容易。
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太多了,人就容易麻皮大衣,形成固定思维,然后就进入了思维盲区,或者看不到盲区,然后走向了错误的方向,导致了冤假错案,
就好像那两个司机,最后是好的,还好没有枪毙,但是毕竟关了十几年。二三十岁的人,出来都是四五十岁了。
还有那个工厂打工女,农村的,凶手到底是谁?死因到底是什么?
还有网上曝光的那些冤假错案。
案件发生,谁都不想。破案鸭梨山大,也能理解。但是案件破了,凶手不是真正的凶手,谁能承担?尤其是不是凶手的人被当成了凶手,还枪毙了,那冤屈死了,该到哪里去喊冤呢?死者也不能真正瞑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