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白小蛮捏了捏自己的下巴,“怎么说呢,大概的意思就是,他上辈子一定是一个救世主,救了很多人,积攒下了很多福分,而这辈子就是靠着上辈子做的好事,积得大福分,才有运气遇见你,并且还能娶你为妻,简直是不要太让人嫉妒了。”而且还是个白富美,温柔的白富美,光是想想这古代三妻四妾的年代,就觉得哪个男人都配不上南韵。
“这样么?”南韵点了点头,眼睛含笑,反正上一世她过得有好有不好,有没有积什么德她不记得,但是今生她必定不是一个好人了,于霍明城而言,当年她又多爱霍明城,如今就有多恨,“行了,换下舞服吧,等我们拜完万恩寺之后,再回来练习就行了,我记性挺好的,基本上都记得差不多了,应该到时候再温故知新一下,就完全可以了,反正皇后寿宴看得舞蹈是经过正经排练的,像我这种商贾之家的千金,又有温仪县主的封号,实际上别人也就随便看一看,心里有数,真正爱舞之人,看我一眼也就不会看了,而因为我的封号以及我最近的风头而关注我的人,他们的眼睛也不是用来看舞蹈的,再如何也仅仅是个过场罢了。”
南韵取下手上的护甲,交给了一旁的芍儿,漫不经心的说出这些话,当年她当皇后的时候,并不怎么注意舞蹈,一是她虽然会,但是一国之母已经不适合跳舞了,她身为一国之母,可以偷偷的跳,但是既然无人欣赏,又有何可跳的呢,不过是孤芳自赏罢了。至于弹古筝……那是因为古筝比跳舞方便,而且一国之母也仅仅只是给一人而弹罢了,倒也不会失了身为一国之母的面子,可终究,不论是跳舞还是弹琴,皆是为一人所学。南韵嘴角勾了勾,眸子有些黯然。
为一人舞,为一人弹,不是知己,你也不过是对牛弹琴罢了,他既无心去感受,自己又何必自我作践。
芍儿又招来一些小丫鬟将桌子椅子和古筝放回乐器房,又亲自给南韵斟了一杯茶,温度刚好,入喉温润,而枫叶则是跟着白小蛮一起去换衣服去了,枫叶身上的那件衣服还不是丫鬟服,所以芍儿在注意到这点的时候,也顺便让人帮枫叶找了一套合身的丫鬟服,跟白小蛮的衣服放在一块儿。
那头的孤命看完舞蹈,又听了南韵的一袭话,把玩着手中已经空了的小茶杯,觉得南韵说得有趣,淡淡的男音带着些微磁性,轻笑出声,问道:“你一个商贾之女,如此轻易的判断,如此随意的对待一个庆祝皇后的宫宴,也真是有趣,说得像你了解似的,据我所知,你南大小姐,也不过最近才开始被皇上看中,封为温仪县主罢了,说得这么轻巧,你当真是这样以为的?”
南韵温柔的笑了笑,如一朵风中摇曳的花朵,不动如山,抬眸看向孤命,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含着好笑,“我仅仅是做出了我的判断罢了,又哪里需要你来指点呢,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商贾之女,虽然受到了一点关注,可是还有更多的人关注的是家国大事,而非我一个小小的商贾之女,你问的这些话,到是让人觉得怪异,似乎你是皇族中人似的。”
她明白这孤命可能并不是她这样的商贾之女惹得起的,孤命既然与父亲做了交易,保护三年,但孤命又不是那么听之从之,这代表孤命这个人,不受控制,也喜自由,更不会听从一个千金小姐的呵气指使,这样的人,适合为友,但却不适合当侍卫。一是他武功高强,又随心所欲,若是为友必定是好的,二是他虽武功高强,却不愿屈居人下,一颗心桀骜不驯,又如何能当好一个侍卫?
南韵心下喟叹,这样一个不知底细的人,即使是父亲给的,也着实是不好把控。
孤命把玩着茶杯的手一顿,抬眼看向南韵,嘴角有着一抹浅浅的笑意,不是很明显,但是却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说出的话语带着刺儿,“南韵大小姐你这是在讽刺我么?我一个小小的侍卫,哪里比得上南大小姐娇贵,不过是贱命一条。”
他笑得讥讽,面色讥讽,连话语也是讥讽的。南韵眉尾微微一挑,这人着实有趣,自己哪里惹了他了,句句带刺,温婉笑了笑,道:“你似乎对我很是不满?若是不满就提出来吧,反正我也不会改,你说出来至少能够把那闷气泄出来,不是很好吗?”
她南韵也不是生来就要去附和别人的,孤命这样的人,谁知道心里出于什么气才迁怒于她,她先前未曾惹过孤命,而孤命上来就是一顿嘲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人是故意找茬。明显是自己被别的事情气到了自己,却要发泄在别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