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毛笔外形秀丽,却又不小家子气,毛笔尖纯白透亮,是用上好的狼毛制作的,而毛笔身也是用上好的红檀木打造出来的,实在是不可多见!
掌柜收好柳烟离付过来的钱款,见苏婉盯着毛笔看,转了转眼珠子,立马见机的将毛笔从橱柜里取了出来。
“这位公子可是看中了这只毛笔?”
掌柜将毛笔递到苏婉的面前,语带笑意道:
“公子的眼光还真是毒,这么多名贵的饰品都看不上,偏偏看中了这只不起眼的毛笔,这支毛笔是用成年的狼毛做成的狼毫笔,且每一根狼毛都是经过千挑万选,这才做出了这只精华之作,纵观整个京城也没有几支,可谓是千金难求,算是我铺子中的镇店之宝了。”
苏婉接过毛笔,细细打量起来,眸子中闪着不知名的光芒。
掌柜见她这个模样,以为她对这只毛笔十分心仪,便决定敲诈一番。
只见掌柜转了转眼珠子,紧接着就做出一副为难之色,咬牙说道:“我瞧着这只毛笔与公子十分有缘,公子若想要,我便忍痛割爱,一千两银子给你吧!”
“它虽是用狼毛做的,可也没有你说的那么神乎其神,一匹狼的狼毛就能做出十支毛笔左右,且这只毛笔中,掺入了一小部分比较次的狼毛,它充其量只能算是一支品质尚佳的毛笔,掌柜的不再考虑重新报个价格?”
苏婉将毛笔放到柜面上,似笑非笑的看着掌柜,眼眸渐渐深邃了起来。
听见这番话,掌柜脸上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僵硬。
他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的公子哥,瞧着不通世事,却不是一个好蒙骗的主。
“没有想到公子年纪轻轻的,对毛笔居然有这么深的学问,老朽自愧不如!”
轻描淡写的说完这番夸赞的话,掌柜的脸上立马赔了一抹笑容:
“我瞧着公子也是真心喜爱这支毛笔,正所谓千里遇知音,我与公子也算是有缘,这样吧,不如就由公子说个价格,老朽绝不还价,就当与公子交个朋友了!”
“既然老板如此爽快,我若藏着掖着,倒显得不懂规矩了,就在你之前的定价上折中吧,五百两银子,若老板觉得不亏,就将它帮我包起来。”
苏婉瞧着这个掌柜虽然有些圆滑,但也还算是个实在人,况且她也是真心打算购买这只毛笔,也就规规矩矩的报了个自己能够接受的价格。
说话间,她的唇角微扬,气场全开,一举一动,无意识的将与生俱来的贵气体现得淋漓尽致。
前段时间因着“醉仙居”的事情,“甄墨”这个名字一夜之间就火遍了整个京城,关于“甄墨”的盛名掌柜自然也是听说过了的,这番交谈下来,见他不但见多识广,还行事果断,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暗自沉思了一下,当即就生了结交之心。
“甄墨公子报的这个价格我可是要亏本的,不过,正所谓知己难求,这只毛笔若能落在欣赏它的人手里,也不枉锻造它的人付出的心血了!”
掌柜扯了扯嘴角,一边带着笑脸说着,一边好生的将毛笔装了起来,“其实公子的盛名我早就听说过了,我平生最是喜爱结交公子这样有大智慧之人,如若公子不嫌弃,我愿与公子交个朋友,这只毛笔我就赠送于你了,就当是朋友间的见面礼。”